公务员晋升到底有多难? --------------------------------
公务员晋升一直是广大公务员群体关注的核心问题,那么公务员晋升到底难不难?有多难?湖北华图教育带大家来看一下公务员晋升的详细过程。
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今年初,中办、国办向各省市印发了这一《意见》。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意见》的宗旨是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将公务员经济待遇的分配主要由职务决定转向主要由职级决定,强化职级对经济待遇的决定功能,从而打破基层尤其是乡镇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乡镇留不住人才的现状。
规定一出,一时引起基层公务员的高度关注和热切期盼。目前,湖南、河南等省份已经出台了细化的实施办法,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正式落地施行,其他不少省份也出台了时间表。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公务员总数为717.1万人,而县级以下工作的政府机关公务员数量占比超过70%,但公务员从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的升迁比例仅为4.4%。也就是说,能最后晋升为干部的不过30多万人,普通公务员要想晋升可谓“难于上青天”。
那么,公务员晋升到底有多难呢?
在弄清楚这个问题之前,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我国公务员职级的划分问题。根据《公务员法》第十六条,我国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分为十层: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另外根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公务员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27级至1级。
如何从27级向1级迈进?好了,重点来了!
首先,从晋升时间来说,据2008年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而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也就是说,从普通科员到“正科”,正常需要5-6年时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从正科到正处需要7-8年,如果你运气足够好,从正处到正厅需要11年。这样算下来,在仕途一切正常的情况下,算上中间的提名推荐、考察、公示、任命等组织程序所花的时间,从科员到正厅至少需要25年。在湖北华图教育看来,很多人到这一步基本就到了退休年龄了。
其次,从晋升概率上来说,按照正常晋升途径,根据2012年公务员招考数据,能考上公务员的比例只有1.45%,从科员到县处级的比例不足4.4%,而从县处级到正厅局级的比例更少,仅有0.01%,从正厅局级到省部级的比例则低于0.025%。并且这一切还得有个前提,那就是你必须在22岁以前考上公务员,同时一路顺畅,在每一个升迁的关键节点都得到了提拔晋升,那么,恭喜你,47岁的时候,你就能成为正厅局级领导干部啦!
最后,从晋升障碍上来说,升迁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升迁过程中,你可能会遭遇年龄、学历、指标、竞争、经验、提名推荐以及因突发事件而受到的党内处分等问题。如此一来,要想升到正厅局级那更是一件“难于上青天”的事情。数以万万计的公务员,终其一生也就是停留在科员、副科、正科这个层级。
说了这么多,基本上能弄清楚普通公务员晋升有多难了。不过政库君觉得,讨论这事儿还得有个前提,那就是——你得考上公务员先。
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你应该知道的那些事名为并行,实为分离
职务与职级应该是相对独立、相对分离的。职务是公务员的职位要素,职级是职位要素与品位要素的统一。职务反映职级,职级对应一定的职务。从功能上来看,二者的区别在于,职务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权力以及责任义务的承担,职级的设置给公务员带来物质利益以及职业尊严的满足。一条职务序列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道阶梯,一条职级序列则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另一道阶梯。两道阶梯分别满足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不同价值追求。
但现实中,职务与职级的联系过于紧密,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据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职级功能弱化导致职务晋升成为公务员最大的激励,职务晋升也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阶梯。据山东省济南市委组织部近年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近81%的被调查者认为职务晋升是对公务员最有效的激励,其中领导职务的晋升比非领导职务的晋升更具吸引力。这给当前公务员管理带来很多问题。比如,公务员谋求职务不是为了承担责任,而仅是为了获取权力。再比如,公务员不晋升职务就无法提高待遇,但职务毕竟有限,靠职务晋升提高待遇对绝大多数公务员来说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公平的。
因此,推行职务与职级的并行,实质是适度分离职务与职级过于紧密的联系,使职级真正成为公务员的一条独立的职业发展阶梯。那些不能晋升职务的公务员,也可以通过晋升职级获得合理的待遇和尊严。当然,作为职位的共同构成要素,二者的分离是适度分离,相对独立。
并行的前提:职级与待遇挂钩
公务员待遇一般分为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经济待遇三类。政治待遇主要包括参加会议、看文件等。工作待遇主要包括办公条件、交通补助和职务消费等。经济待遇主要包括工资、住房、医疗、养老金等。一般认为,政治待遇与工作待遇由职务来决定是具有合理性的,但经济待遇也由职务决定则不具有合理性。
政治待遇与工作待遇的分配,体现的是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公务员所承担的责任越重,相应的拥有的权力和利益就应该越大。经济待遇的分配,则应该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公务员的工作能力越强、工作时间越长、工作业绩越突出,相应的获得的经济报酬就应该越多。如果仅仅是因为属于同一职务层级,就享受相同的工资待遇,则明显不合理。
比如,一个县长和一个国家机关的处长,二者职务相同,但从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的角度来看,二者的差异很大,不应该享受相同的经济待遇。在国外的公务员分类中,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将这两个职位划为同一职级。因此,公务员的经济待遇不应该主要由职务来决定。单纯以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经济待遇,则完全混淆了责权利对等原则与按劳分配原则的适用范围。只有让职级与待遇挂钩,使职级对公务员的经济待遇具有一定的决定作用,职级才能真正成为公务员在职业发展中取得进步的标志,才能真正成为公务员的努力得到合理回报的标志,公务员才会从内心将职级作为职业发展的阶梯,职务与职级的并行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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