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
一、事项名称
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设定依据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行政法规】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
【地方政府规章】
3.《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
【其他规范性文件】
4.《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业务互联网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0〕4号)
5.《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
6.《关于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37号)
7.《关于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21〕8号)
四、行使层级
街道(乡镇)级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
六、办结时限
法定:20个工作日
承诺:即时办结,失业保险金于审核通过次月中旬发放至个人正确的银行账户。
七、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与存档机构终止(中止)存档关系后,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满足以下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八、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失业人员自选的代发银行存折(卡)。
九、办理流程
服务流程图
十、办理结果
领取失业保险金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实施主体
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
十三、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海淀区黑龙潭路401号
温泉镇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窗口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四、咨询电话
62460034-220
备注:此事项网办途径
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登录——失业保险金申领;
2.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微服务——个人办理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APP——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4.“北京通”APP——办事——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申领;
5.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6.“掌上12333”APP——服务——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7.“微信”APP——城市服务——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8.“支付宝”APP——市民中心——社保——全国失业金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59_51855/auto4559_57952/auto4559_57958/202111/t20211123_4496783.shtmlhttp://www.bjdch.gov.cn/n1685296/n2805346/c911893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