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 Topic: 【天问】关于离职补偿N,N+1,2N,2N+1,N+6不同情况一次性说清楚  (Read 3497 times)

laofuzi

  • Hero Member
  • *****
  • Posts: 5096
楼主|xiaodoupao|2020-11-23 10:52:02|只看此ID
首先说最重要的:千万不要在HR的诱导下主动签署离职协议,要注意保留证据,保留证据,保留证据。。。


离职补偿金的问题:这么多年以来,无数人向我咨询离职补偿金的问题,什么N,N+1,2N,2N+1,N+6…,统一解答一下:

(1)N倍补偿:首先来看“所谓合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按照刚才提到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正常合法辞退员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这样就比较明白了,如果工作满N年,那就要给予N倍补偿。

(2)N+1倍补偿:《劳动合同法》又规定了,在第四十七条的三种情形下,若“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为N+1”,这多出来的“1”就是多给1个月的所谓代通知金。如果公司提前1一个月告诉离职者,那这个“1”就拿不到了,就是按照N倍补偿。

(3)2N倍补偿: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从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两个选择权: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支付赔偿金(即2N)(但这么多年我从来没遇到过。。。)。

(4)2N+1倍补偿: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离职者,也要多给1个月的所谓代通知金,即2N+1倍赔偿。

(5)N+6,N+8,N+100…:如果离职者遇到了这样的离职补偿,那就去偷着乐去吧,这是公司比较仁慈,愿意多给补偿,干嘛不要呢,哈哈。但是法律上从来没有这样的规定。

(6)补偿基数:说了这么多N倍,N+1倍,那N倍的基数是多少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收入,且是税前的收入所得。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如果你过去一年合计税前收入为24万,除以12为2万,那么N+1补偿的数额就是(N+1)*2万,N为你的工作年限。如果这个金额在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是免税的哦。


https://m.newsmth.net/article/WorkLife/2422582
发达国家无犯罪证明Police Certificate/Criminal Record/海牙认证/使馆认证:www.newnewdoc.com 加拿大技术移民:www.newnewland.com  微信咨询:newnewlandvi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