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线省会城市,我是四级检察官助理,每月薪资待遇有8000+,员额检察官应该有10000+。上海的话应该会有1.5W。其实如果不是物欲特别强,家里负担特别重的话,还是可以。但是长线看工资增幅不大。所以如果想多赚钱还是不要做检察官,因为看到校友同学挣很多钱发展好会很痛苦。但是如果选择做了检察官,那就努力调整好心态,选择了就不后悔。最重要的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问问自己,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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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四线城市
员额到手有8000+
在下检察院的,不是检察院工资高,是司法人员工资比一般公务员高。
晋升渠道的话,目前体制下应该是两套制度,职级的话就跟其他机关一样科长、处长、副检察长、检察长的那么晋升吧,如果是同单位的,另外有检察官级别,刚进检察员是书记员,然后考上助检员、然后检察员……一直到一级检察官。目前最高级别是大检察官,即最高检检察长。
纠正一点小问题,最高检检察长是首席大检察官,除了首大以外,最高级别是一级大检察官,按照级别分类依次是“首席大检察官-大检察官(2级)-高级检察官(4级)-检察官(5级)”...一、检察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一)首席大检察官;
(二)大检察官:一级、二级(检察长、副检察长);
(三)高级检察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处长、反贪局长、渎职侵权局长);
(四)检察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科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二高对应副厅待遇,实际级别有可能上下浮动
对应的待遇级别大致是:
首席大检察官:副国
大检察官:一级正部、二级副部
高级检察官:一级正厅、二级副厅、三级正处、四级副处
检察官:一级正科、二级副科、三级、四级科员、五级办事员
对应的行政职级一般存在上下浮动,一般都是向下浮动
按职务划分
检察长、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渎职侵权局长、处长、科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代书记员 法警
职位及职级对照表:https://wenku.baidu.com/view/064c451ca8114431b90dd842.html(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
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至二级大检察官;
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至二级高级检察官;
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
助理检察员:一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
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
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
检察员:二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
助理检察员:一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
(三)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高级检察官;
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
检察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
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
助理检察员:二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
(四)县、市、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
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
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至二级检察官;
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检察官;
助理检察员:三级检察官至五级检察官。
第八条 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副省级市等人民检察院及其下属的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等级,根据检察官职务配备规格参照第七条相应规定确定。
第三章 检察官等级的评定
第九条 检察官等级按照检察官职务编制等级评定。
第十条 检察官等级的评定,以检察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检察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十一条 评定检察官等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后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
(一)一级大检察官、二级大检察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其他检察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下属人民检察院的三级高级检察官、四级高级检察官、一级检察官、二级检察官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其他检察官的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下属人民检察院的三级检察官、四级检察官、五级检察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
第四章 检察官等级的晋升第十二条 二级检察官以下等级的检察官晋级在其职务编制等级幅度内按下列规定晋升:
五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每晋升一级为三年;三级检察官至一级检察官,每晋升一级为四年。
检察官等级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合格逐级晋升;在检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提前晋升;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延期晋升。晋升考核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第十三条 一级检察官以上等级的检察官晋级,实行选升。选升办法另行制定。检察官晋升高级检察官,须经专门培训合格,方可晋升。
第十四条 检察官由于职务提升,其等级低于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编制等级的最低等级。
第十五条 检察官等级晋升的批准权限,与检察官等级评定的批准权限相同。检察官等级提前晋升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