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听说一个发生在新西兰的事情,一个六十岁的大妈嫁给了新西兰一个白人老头,老头帮这位大妈拿到了绿卡,给买了一部好车,不久老头中风瘫痪,把农场卖掉买了一套房子,并且把房子过户到大妈名下,说好了大妈照顾老头到去世,老头还有两个智力障碍的儿子,约定大妈要拿出房价的三分之二的钱分期给那两个儿子做生活费,结果大妈拿到了绿卡,好车和房子,马上提了离婚连处理这件事的律师都感到很气愤
我刚到多伦多的时候几位同住的大嫂说你可注意别当了搬运工 我说我智商没那么低 关键我也没那个必要
拿到绿卡就赢了,还把男方的房款也拿走吗?有点不地道呀